东莞没有县主要是因为其独特的行政体制改革历程。
东莞历史上曾有县的建制,但在1988年,东莞升格为地级市,同时撤销东莞县,设立东莞市(地级),实行市管镇(街道)的行政管理体制,不设县这一级行政单位,这种体制使得东莞的行政架构更为精简高效,有利于统筹资源、集中力量进行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推动了东莞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崛起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形成了以市直接管理镇街的扁平化管理模式,对东莞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