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渊源:花都原名花县,建县初期,当地就家家户户种花,逐步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花卉种植产业,素有“花都”之称。
- 发展历程:1993年6月18日,经国家批准,撤销花县,设立花都市(县级),由广东省直辖,广州市代管,2000年5月21日,经国家批准,撤销花都市,设立广州市花都区,成为广州的一个行政区。“花都”这一名称得以延续,成为了广州北部重要的区域名称,承载着当地花卉种植的历史底蕴和文化传承,也见证了其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城区的转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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