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崴等地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通过不平等条约被沙俄割占的。
19世纪中叶,清朝在与沙俄的一系列战争中战败,被迫签订了《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将包括海参崴在内的大片领土割让给沙俄,当时清政府国力衰微,面临内忧外患,在列强的军事压力下失去了对这些地区的主权控制。
这些领土的丧失是近代中国遭受列强侵略和掠夺的惨痛历史印记,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伤痛和损失,中国始终坚定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铭记历史,不断努力实现国家的发展与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