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重要原因:
旅游法要求旅游经营者对有关信息负有真实、准确、完整的告知义务,旅行社在与旅游者订立旅游合同时,应当对旅游合同中关于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避免旅游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要如实告知游客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具体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对旅游合同进行了规范,保障旅游者在合同履行中的权益,规定了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旅游行程安排、旅游服务价格、违约责任等,使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明确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保障旅游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强调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法要求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景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对游乐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时,要为游客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以降低旅游过程中的风险。
旅游法注重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生态旅游,要求旅游经营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旅游规范,在景区开发和经营过程中,要遵循生态保护原则,避免过度开发破坏自然景观和生态平衡,对于一些历史文化遗迹等旅游资源,要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引导,旅游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与文化、农业、工业等产业的结合,发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等新业态,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提升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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