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比较片面和不准确的,新乡市和辉县市同属河南省新乡市管辖,二者有着紧密的联系与互动,并不存在普遍意义上的“讨厌”情况。
辉县市是新乡市代管的县级市,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与新乡市整体协同发展,共同推进地区进步,两地居民有着频繁的交流往来,在共同构建区域发展格局中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在任何地区内部,可能偶尔会因为一些局部的、个别问题产生小的分歧或讨论,但不能将其夸大为整体的“讨厌”情绪,大多数情况下,新乡和辉县的关系是和谐融洽、携手共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