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盛京(今沈阳)是陪都,1657年,清朝以“奉天承运”之意在沈阳设奉天府,这是沈阳被称为奉天的开始,此后,“奉天”这一称呼长期存在,成为沈阳的一个重要称谓代指,后来奉天又曾作为省级行政单位的名称,管辖区域包括今辽宁大部分地区等。
民国时期,曾短暂沿用奉天的称呼,后改为沈阳,但“奉天”这一历史称呼在人们印象中留下深刻印记,成为沈阳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人们仍习惯用“奉天”来指代沈阳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旧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