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名称的由来有多种说法,较为被认可的有以下两种:
- 因泊水得名:据《交河县志》记载,泊头原名“泊头镇”,因濒临运河,地势低洼,常有积水,故得名“泊”;又因处于交通要道,商业发达,形成集镇,所以称为“泊头”。
- 码头泊舟得名:此地曾是运河岸边的重要码头,船只往来频繁,众多船只在此停靠,久而久之,“泊头”便成为了这一区域的名称。
泊头是河北省沧州市代管的县级市,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此繁衍生息,春秋时为齐国麦丘邑,秦属巨鹿郡东武阳县,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析东光县置弓高县,县治在今泊头市区西辛店乡韩屯村,属渤海郡,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弓高县并入东光县,境地属之,金大定七年(公元1167年),析乐寿县置交河县,县治在今泊头市交河镇,属献州,民国2年(1913年),交河县属直隶省渤海道,民国3年(1914年),渤海道改称津海道,交河县属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交河县先后属冀中区第八、第六、第九专区,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交河县属河北省沧县专区,1958年,交河县并入献县,1961年,恢复交河县,属沧州专区,1982年3月,设立泊头市,由沧州地区行政公署代管,1993年7月,沧州地、市合并,泊头市由沧州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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