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商业加工的燕窝通常禁止携带过关,主要原因如下:
- 存在传播疾病风险:燕窝是雨燕科几种金丝燕分泌的唾液及其绒羽混合粘结所筑成的巢穴,可能会携带如禽流感病毒等各种病菌,这些病菌一旦传播,可能对国内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以及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 保护野生动物:许多种类的金丝燕已被列入中国《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非法携带、运输、收购、加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均属于违法行为。
经过商业加工、已经杀菌等处理、来源明确且经过检验检疫的可食用燕窝产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有可能可以携带过关,但也要遵守具体的申报和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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